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發展條例》政策例行吹風會。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節能與科技處處長戴軍瑞在會上介紹了全區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發展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記者了解到,《內蒙古自治區民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發展條例》於2019年5月31日由內蒙古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分為總則、一般規定、民用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發展、法律責任、附則六章,共計63條。
戴軍瑞介紹,綠色建築最大限度的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通過規劃引領、政策推動、法規保障,促進了全區綠色建築由點到麵、由單體向規模化發展。截止2018年底,全區在建和竣工綠色建築共2681項,3448萬㎡,其中有70個項目801萬平方米取得了綠色建築評價標識,包括一星、二星、三星,涵蓋居住建築、公共建築。
“全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築示範應用、太陽能光電建築一體化示範,共有19個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築示範市、縣、鎮,47個國家國家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範項目,1個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科技應用項目。”戴軍瑞介紹,截至2018年底,內蒙古自治區累計實現太陽能光熱應用麵積7009萬平方米,淺層地熱能應用麵積669萬平方米,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裝機容量150兆瓦。
下一步,內蒙古將進一步提升建築節能水平。做好新建居住建築節能75%標準實施工作。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築、近零能耗建築建設示範。同時,大力發展綠色建築。推動國家機關辦公建築、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單體建築麵積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築、5萬平方米住宅小區、新建城區和綠色生態小區全麵執行綠色建築標準。擴大綠色建築實施範圍,到2020年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力爭達到50%。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綠色建築減免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自治區對取得綠色建築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運行評價標識的項目分別減免50%、70%、100%配套費的獎勵性政策,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60元/㎡計算,一、二、三星級配套費減免分別達到30元、42元和60元,進一步衝抵了房地產增量成本的投入。(文/代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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